• 站内搜索:
  • 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购买定量包装商品要认准“C”标志

    编辑日期:2017-05-25 16:49:41 来源: 质检总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已成为市场生产、销售的主要商品形式,但定量包装商品缺秤少量,包装标志不规范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却偶有发生。为此,石家庄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认准“C”标志,以防止缺秤少量现象发生。 

        据了解,定量包装商品是指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目前超市出售的袋装调味品、罐装饮料等均为定量包装商品。

        “C”标志是定量商品包装净含量合格的标志,2001年质检总局推出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并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管理制度。

        “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该标志证明: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商品的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带有“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通讯员焦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