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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警示

    东莞食药监管部门发布毒蘑菇预警:不采不食野生蘑菇

    编辑日期:2017-03-08 17:25:41 来源: 南方日报    

        春季气温回升、雨水充沛,菌类生长迅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日,东莞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今年第三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警惕误食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又叫毒蕈,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约有100多种,其中含剧毒能对人致死的有10多种。由于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难以区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毒蘑菇毒性非常强,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误食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的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伤等严重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东莞因误食毒蘑菇“中招”的案例并不少。2016年5月8日,东莞大岭山镇杨屋村一行5人前往马鞍山游玩,途中采回野蘑菇食用后被毒倒。数据显示,野蘑菇已成为东莞的“头号毒物”。相关专家统计发现,2012-2014年东莞食物中毒事件中,野蘑菇是引发食物中毒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三年间,东莞食物中毒死亡9人,误食野蘑菇死亡的就有8人。

        为预防毒蘑菇中毒,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要轻易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禁止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单位自采、加工、食用野生蘑菇,确保公众饮食消费安全。

        如有市民食用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头晕、头痛、四肢乏力等症状,要立刻进行催吐,将未消化的毒蘑菇排出体外。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一次5—10ml,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催吐后,务必立刻到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