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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闻

    东莞创新实施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已有8000多家餐饮企业参加(2019-10-23)

    编辑日期:2019-10-23 10:14:53 来源: i东莞    

        目前,东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正如火如荼开展。记者21日从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创新制订了一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操作程序要求,并印发正式文件推行实施。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8000多家餐饮企业参加了自查自评。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经营过程中,为保证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本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开展的全面自查和评价,以达到发现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目的。

        按风险管控原则,该制度重点在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各类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重大活动保障单位实施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各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

        自查自评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原料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贮存管理落实情况;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及使用运转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执行情况;专间加工及关键环节控制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情况。

        按照该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之前,必须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自查自评记录表和自查自评报告保存至少1年。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自查自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餐饮服务单位抽查比例每年不少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