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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闻

    市局“三强化”开展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2019-9-19)

    编辑日期:2019-09-19 18:14:03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和药品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芬太尼类药品管理,严防发生芬太尼类药品流失问题,市局积极组织部署,深入开展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企业自查。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市4家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区域性批发企业,结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经营、储存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细致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按时按质向我局提交自查报告。

        二是强化现场检查。对照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对4家区域性批发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对照特药台账,随机抽查部分购销记录,逐一核实在库品芬太尼类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企业均能提供相关购销票据、票账货一致,及提供购买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印鉴卡》等资料,购销行为符合特药管理的法规要求,购销记录录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未发现有退货行为及流入非法渠道情形。

        三是强化督导整改。结合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日常检查情况,对包括芬太尼类药品在内的特殊药品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重点检查了5家市属医院及三甲医院,使用的芬太尼类药品均从市内合法企业购进,提供了相关采购票据和供应商档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风险隐患点,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检查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整改到位。

        下来,市局将进一步加强检查频次,将特殊药品作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的重点检查品种,实现对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闭环检查,确保特药在合法渠道流通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