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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宣贯会顺利举办

    编辑日期:2019-09-12 11:20:37 来源: 东莞市质量协会    

        今年5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根据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合格评定制度的相关要求。为帮助企业统一认识,有序有效地推进合格评定工作,9月5日,由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主办,东莞市质量协会和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宣贯会顺利举行。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东莞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刘东兴、东莞市市场监督局认证认可科科长谢荣基、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总监彭峰、东莞市质量协会秘书长梁志成等领导及来自全市相关行业、检测认证机构代表100多人。

        会上,各企业代表积极参与,踊跃交流,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对《实施安排》等相关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此次会议,主要是针对《实施安排》 ,邀请专家从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解读、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合格评定制度和评定流程介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与其他认证业务相结合的方案,以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最新情况等方面,和企业一起讲解交流,帮助企业了解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检测程序和认证流程等内容。

        “希望有关企业机构积极响应,宣贯会后按合格评定制度的要求,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完成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合格评定,从源头上限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为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促进绿色消费,切实履行好企业的责任。”东莞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刘东兴表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发布,是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绿色发展道路上又迈出坚实的一步。新形势下,按制度扎实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是保证产品合格的前提,按制度实施合格评定是企业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