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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童用品店需育婴师坐堂

    编辑日期:2016-07-28 17:15:34 来源: 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质监局了解到,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日前正式批准发布。该标准对婴童用品零售店的术语和定义、商品管理、零售店陈列、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投诉及监督、持续改进等内容进行严格规定。该地方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将于今年8月17日正式实施。

        文/广州日报记者杜萌

        通讯员李龙君、任翔

        《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8月17日正式实施。其亮点是“在零售店配备持证育婴师”。

        《规范》要求,零售店营业面积超过300平方米,配备至少1~2名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4级),零售店营业面积超过800平方米,配备至少1名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2~3名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4级)。

        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要在《规范》中特意增加对育婴师的要求,是因为婴童用品零售店导购应该走专业化道路,应该具备基础的育儿知识、营养知识和喂哺技巧。“现在很多婴童用品零售店都在开设各种培训班和增值服务,但据我们了解,很多店员只是经过简单培训就上岗了。由于育婴师这种职业资格认证需要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很多店员不愿意考、不想考。所以想通过明文规范的形式把这个专业人员给确定下来。”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以现在的70后、80后父母为例,他们会根据孩子的需要,自己去独立判断、选择渠道,购买相应的产品,这就对门店服务的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育婴师提供专业服务,并不是为了直接促成消费,不是为了某个品牌、某个品类而存在的。育婴师和营养师这些专业人士是为了给门店本身提供专业的咨询,让消费者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对门店本身的认可,让消费者觉得这个门店信得过。”据该负责人了解,广东有连锁店已经在部分门店配备了具备育婴师资格的专业人员。

        婴童用品零售店亟须规范

        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了解到,自20世纪90年代初广州出现第一家婴童用品零售店开始,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广东省内大大小小的婴童用品零售店大约有四千多家,其中较有规模的有两千多家,大部分已形成区域性的婴童用品连锁机构。

        然而,婴童用品零售店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统一完善的管理规范,整个行业缺少标准,因此出现店面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店员综合素质不高、进货渠道没有实现规范监督管理等问题。

        昨日,记者走访了越秀区人民中路和海珠区宝岗大道附近的多家婴童用品零售店,发现有店铺在售卖没有张贴国家检验检疫标志的进口奶粉。在人民中路的某家婴童用品零售店,记者发现这里售卖的多个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均没有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CCC认证)合格证。

        据了解,《规范》对婴童用品零售店的术语和定义、商品管理、零售店陈列、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投诉及监督、持续改进等内容进行严格规定。其中,在商品管理方面,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对婴童用品零售店内商品陈列,包括服饰、纸品、玩具、食品等都有严格的规定。